问题 | 联合国各专门机构特权及豁免公约 |
释义 | Convention onthe Privileges and Immunities of the Specialized Agencies1947年11月21日由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公约。中国于1979年9月11日加入。《公约》共11条49节,其中大部分规定与《联合国特权及豁免公约》所规定的完全相同。所不同的是,对本国服役(兵役)的豁免有所限制,规定了必要时放弃豁免的义务,对滥用特权问题专门作了规定等。《公约》附件所列的专门机构有17个,即: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世界卫生组织、万国邮政联盟、国际电信联盟、国际难民组织(已于1951年解散,其业务由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接管)、世界气象组织、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国际金融公司、国际开发协会、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和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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