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生子继承权是什么 |
释义 | 一、非生子继承权是什么 非生子继承权是和婚生子女一样的,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平等作为的第一顺位的继承人行使继承权,分得家产。法律网提醒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子女包括了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二、继承权丧失的种类有哪些? 继承权丧失的种类有: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等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三、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1.准备好相关材料; 2.准备好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审查相关材料; 4.审查无误后,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 《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五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本规则及有关办证规则规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2]《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