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折价房屋款的执行方式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离婚财产折价房屋款的执行方式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折价房屋款的执行方式是: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允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按照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分割所得价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财产分割有异议怎么办 离婚后对财产分割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或者变更财产分割条款,人民法院审理后,如果发现双方当事人在订立财产分配的相关内容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时,可以依法撤销或者变更财产分割协议;反之如果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三、离婚房产如何估价 1.夫妻共同出资而取得“部分产权”的房屋,人民法院可参照上述有关解答,予以妥善处理。但分得房屋“部分产权”的一方,一般应按所得房屋产权的比例,依照离婚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同类住房标准价,给予对方一半价值的补偿。 2.夫妻双方均争房屋“部分产权”的,如双方同意或者双方经济、住房条件基本相同,可采取竞价方式解决。 离婚房产的价值可以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下可以竞价,也可以根据评估确定。法律网提醒您,但是,按照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财产的处理应以照顾女方和抚养子女一方的权益为原则,所以竞价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双方同意竞价; (2)双方经济、住房等条件基本相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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