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需要带的东西有哪些 |
释义 | 一、协议离婚需要带的东西有哪些 1.身份证件 (1)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 (3)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4)澳门居民: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澳门同胞回乡证 (5)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夫妻双方各自所持的结婚证(各一本) 3.夫妻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夫妻双方各提交两张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照片应当为证件照且为同一版底 5.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该申请书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格式版本,当事人到现场填写即可 二、协议离婚书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一般包括以下几部分: 1.男女双方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 2.离婚原因及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3.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归谁、抚养费数额、支付期限、支付方式、探视权的行使方式、时间、寒暑假特殊约定等; 4.财产分割,按照财产类型逐条约定,例如第一项是房产,之后是车、存款、保险、股票、基金、债券等财产类型; 5.债权债务等; 6.其他约定。 离婚协议需要根据双方具体情况作出细致的约定,把所有财产都列出来约定清楚,避免未来的法律风险。 ![]() 三、协议离婚时应注意事项有哪些 1.当事人双方必须亲自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还需要出具两人共同签名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要写明确; 3.协议离婚不允许离婚附加期限的条件,使离婚行为处于一种效力待定的状况,约定内容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法律网提醒,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真实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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