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行政诉讼中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有哪些
释义
    一、行政诉讼中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诉讼中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有:
    1.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
    2.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
    3.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
    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二、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一般是多久
    若行政诉讼适用的是简易程序的,一般需要四十五日。简易程序是指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的程序。如果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的四十五日内审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条 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三、适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可以上诉吗
    简易程序的最终结果也是属于法院的裁定,是可以上诉的。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5 12: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