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能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什么 |
释义 | 一、不能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什么 不能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 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未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 2.暂予监外执行可能社会危险性的罪犯; 3.自伤自残的罪犯; 4.罪犯严重,民愤很大的罪犯。 二、暂予监外执行由哪个部门执行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法律网提醒您,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期间是否折抵刑期 暂予监外执行的期间不是折抵刑期。监外执行本身即是刑罚执行的一种方式。监外执行的期间即在刑期之内,不存在折抵刑期的情形。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满足监外执行需要有一定的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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