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能离婚吗 |
释义 | 一、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能离婚吗 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不一定能离婚,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双方共同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诉讼离婚的,依法由人民法院判决,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之后,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夫妻起诉离婚可以在外地吗 法律网提醒您,夫妻起诉离婚不可以在外地,具体如下: 1.如果在外地能起诉离婚,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被告不在中国境内、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可以在原告居所地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三、起诉离婚法院立案需要带些什么 起诉离婚法院立案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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