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指什么 |
释义 | 一、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指什么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指夫妻在日常生活中一方特别需要而购买的生活用品或另一方在日常生活中不方便或者不适宜使用的生活用品,具体如下: 1.仅限于生活的用品,指夫妻日常生活中所需的物品,一般不指不动产、存款、无形财产,但不包含职业需而购置的手提电脑、交通工具等。 2.财产价值不大,不属于贵重财产的日常生活用品,如鞋、帽、衣服及有些价值不大的图书、手机、专用的佩物、饰件等。如果价值过大的物品划归为个人财产,对另一方是不公平的。 3.仅限于该生活用品由一方的单独利益使用的,如化妆品,但由一方使用,而为家庭生活共用服务的除外,如因妻子单独使用的洗衣机、吸尘器等不能列入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4.由夫妻双方约定的、归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二、夫妻处理共同财产的原则 夫妻处理共同财产的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4.平等均分原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6.其他原则。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法有哪些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方法有以下: 1.实物分割,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 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拍卖,夫妻双方就变卖、拍卖取得的价金进行分割; 3.折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财物,根据财物的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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