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后户口如何迁移 |
释义 | 大多数情况下,男女双方缔结为夫妻时,彼此的户口所在地都是不同的,对此就需要办理户口迁移,而且往往是由女方迁到男方这一边的户口所在地。因此接下来将由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结婚后户口如何迁移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结婚后户口如何迁移 (一)结婚后迁户口(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市)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二)结婚后迁户口(夫妻户口不同省)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持男方户口簿,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5、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 二、结婚登记的情形 1、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2、不予登记。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结婚后夫妻户口迁移可以按照上述的程序办理,当然结婚后女方户口也可以不迁到男方那边。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结婚后户口如何迁移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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