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遵守哪些规定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遵守哪些规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遵守规定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般多长时间做完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般需要二十日内做完,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律师是否可以代为申请 法律网提醒你,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律师是可以代为申请,需要获得一定的授权,交通事故,发生伤残情况可以获得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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