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土地征收范围内有哪些
释义
    一、土地征收范围内有哪些
    土地征收范围内有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购置的新建商品房以及存量房,使用以上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均需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土地强制征收的补偿标准
    土地强制征收的补偿标准一般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4.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5.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6.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7.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8.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补偿标准
    9.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三、土地征收特征
    1.强制性,土地征收是一种行政行为,在土地征收法律关系中,由有权的国家机关代表国家来行使,征地方与土地被征收的集体组织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在符合法定条件的前提下,行政机关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土地,无需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同意。国家征收土地作为一种行政行为,被征收土地的集体组织必须服从。
    2.行政性,土地征收行为并非基于双方的自愿和一致的民事行为,而是有权行政机关行使其职权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法律网提醒您,有人认为土地征收属于国家行为,这种观点是不确切的,土地征收和其他行政行为没有区别都是由行政机关行使法定的职权的行为,国家行为是不可诉的,征地属于行政行为,可以对其申请行政复议和起诉。
    3.公益性,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4.土地征收必须以补偿为必备条件。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3: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