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共权力 |
释义 | 以社会共同体或其代表的名义行使的权力。在原始社会不存在专门管理社会的特殊的公共权力。一切重大事情都由全体氏族成员平等地讨论决定,氏族首领是在社会生产和管理活动中产生的、有威望的长者。在阶级社会中,国家是社会公共权力的代表,而这种公共权力只是在名义上是“公共的”,实际上则是“特殊的”,即(1)体现一部分社会成员的意志、并为着这部分成员的普遍利益而行使的。(2)构成这种权力的,不仅有武装的人,而且还有物质的附属物,如监狱和各种强制机关。(3)为了维持这种特殊的公共权力,国家开始向公民征税和发行公债,这也是氏族组织根本不存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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