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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奖给商勋章程
释义

奖给商勋章程

清朝末年制颁的一项单行行政法规。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的商品大量倾销中国,获取巨额利润,清政府商部为改变西方诸国利用中国资源,加工返销中国“遂获钜赢”的状况,制定了《奖给商勋章程》。此如《商部奏酌拟奖给商勋章程折》所言:“近百年来,环球各国艺术竟兴,新法新器月异而岁不同。综其要端,举凡农业工艺机器制造等事,靡不进步甚速,收效甚钜,中国地大物博,聪明才力不难杰出。乃通商垂数十年,虽经次第仿办,惟咸拘守成法,莫能改良标异推陈出新,而每办一事需用机器原料,类须取给外详,故进口洋货日增,而出口者仅恃生货。一经制造贩运来华,遂获钜赢,坐使利源外溢,渐成漏 ,”为改变这种状况,商部规定:凡“能挽回权利,足资民用者,自应分别酌予奖励”。是为《奖给商勋章程》之制定目的。该章程总计八条,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由商部上奏清廷。章程规定,凡制造轮船、铁路、桥梁、电机、钢铁等,均奖给“一等商勋,并请赏加二品顶戴,”奖给“二等商勋、并请赏加二品顶戴”等,直至“五等商勋,并请赏加六品顶戴”不等。该章程之制颁,对民族工商业等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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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12: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