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所有制 |
释义 | 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和支配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一种形式。集体所有制主要是在社会主义国家建立后,按照自愿互利原则,对个体劳动的农民、手工业者、小商贩的简单生产资料实行合作化而建立的。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与资本主义国家的合作社性质是不同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合作社,形式上类似劳动群众的集体经济,但一般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依附于资本主义经济。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一般是生产资料归集体组织所有,由参加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劳动者所共有和使用,国家和其他单位、个人不能无偿调拨和使用;经济活动由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全体成员的共同意志和利益进行组织,集体成员参加;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收益,一小部分以税收形式上缴国家,大部分用于本集体的扩大再生产和集体公益与福利事业,集体成员根据按劳分配原则获得个人收入。集体所有制经济和全民所有制经济紧密联系,经营活动接受国家政策和计划的指导。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共同构成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在中国,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广泛存在于农业、林业、牧业、渔业、手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和某些工业部门,采取多种组织经营形式。在农业种植和养殖业中,主要实行土地集体所有,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生产流通集体服务等形式;在工业、手工业和运输业中,采取乡镇和村办企业等形式;在流通中,采取供销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等形式。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可以把分散的、个体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组织起来,避免了个体经济力量单薄的弱点,又能灵活经营,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产品适应国内外市场的需要,能扩大劳动就业,在农业人口转移方面适宜中国的情况,还能增加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的经济收入,提高生活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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