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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集体谈判
释义

集体谈判

劳方代表(一般为工会代表)与资方代表(个别资本家或资本家联合会代表)关于签订雇佣劳动条件协议的谈判。它是资本主义国家解决劳资冲突的重要手段之一。参加集体谈判的双方代表人员是:劳方代表由工会负责人、为工会服务的律师及外界聘请的律师等人员组成;资方代表由劳资关系顾问、公司律师、经理等人员组成。政府是集体谈判的第三方,主要是对谈判双方进行监督;规定谈判的规则;在必要时对双方谈判进行调解或干涉。集体谈判的过程通常分成准备和谈判两个阶段。准备阶段是在现行集体合同(团体协约)终止前1-6个月,资方就开始为下次集体谈判作准备,如:搜集有关情报资料;确立谈判的目标;研究对付工会的策略等。在谈判阶段,工会代表劳方向资方提出一系列要求,资方针对这些要求提出初步答复。双方将对方意见考虑后再进行谈判。其结果达不成协议时,需要由第三方代表出面调停,并在听取双方意见的情况下进行裁决。劳资双方对裁决不服,无法解决冲突时,劳方可能罢工,迫使资方妥协;资方可能采取关厂的办法威胁劳方屈服。集体谈判的内容非常广泛,包括劳动工资、劳保福利待遇、雇佣和解雇手续等有关雇佣劳动条件各个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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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12: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