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厩库律 |
释义 | 唐律篇名,规定厩苑畜养与仓库保管方面违法犯罪之处罚。据《睡虎地秦墓竹简》可知秦律已有专言厩事与库事之篇,名《厩苑律》(省称《厩律》)与《仓律》。汉《九章律》中《厩律》一篇,实因于秦。魏律拆散《厩律》,以其事散入《告劾》、《乏留》诸律及《邮驿令》。西晋泰始中定律,复立其篇,且以牧事合之,定名《厩牧》。北朝后魏太和中改《厩牧》为《牧产》,正始中又恢复《厩牧》篇,后周及北齐并沿用之。南朝宋、齐、梁、陈则依汉律,设篇名《厩》;梁律另创《仓库》一篇,专言库事。至隋开皇三年(583)定律,乃采齐、周之《厩牧》与梁律之《仓库》,合为一篇,并称《厩库》,遂为唐律所袭。今存唐《厩库律》凡二八条,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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