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务员制度 |
释义 | 又称“文官制度”、“国家公务员制度”。国家对公务员依法进行管理的原则、规范和体制的统称。起源于英国,后为其他国家仿效。各国通常由统一的公务员法典和具体的单行法规加以规定。主要包括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职位分类、录用制度、任用制度、考核制度、奖惩制度、培训制度、调配制度、工资福利与保险制度、辞职辞退制度、退休退职制度、申诉控告制度、公务员管理机构等内容。基本特征:公开考试,择优录用;严格考核,奖优罚劣;职业保险;严格的等级制;政治中立;法规健全,依法办事;系统的管理体系;强调官风官纪、职业道德等。198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首次提出要建立这一制度。主要内容:对政府行政人员(公务员)按照独特要求和纪律进行管理;将国家公务员区分为政务和业务两类,对政务类公务员严格依照宪法和组织法进行管理,并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对业务类公务员按照国家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实行常任制;录用业务类公务员,须通过法定考试,公开竞争;对公务员的奖惩升降,须按法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考核,以工作实绩为主要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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