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管制期限内需要遵守哪些规程 |
释义 | 一、管制期限内需要遵守哪些规程 管制期限内需要遵守的规程: 1.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2.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3.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4.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5.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二、刑罚管制还会坐牢吗 法律网提醒您,刑罚管制不会坐牢。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三、管制与缓刑的区别有什么 1.从法律属性上比较。在执行过程中可以减刑;缓刑不是一种具体的刑种,缓刑只是刑种的附条件不执行方式,虽然其也在具体地执行,但是这种执行不是刑种的具体执行,只是考察方式; 2.从技术层面上比较。缓刑和管制的适用或者设定适用的期限大致相同,当然缓刑还有比较长的考验期;缓刑和管制的都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执行,管制是不予关押、由公安机关执行。缓刑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和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同时,执行期间被执行人遵守的规定大致相同; 3.从适用后果上比较。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4.从概念上比较。管制是刑罚的一种;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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