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斯宾塞 |
释义 | 1820—1903Hezbert Spencer英国哲学家和社会学家,社会有机体论的创始人。生于德尔比一教师家庭,父亲是小学校长。幼年的教育主要是在父亲指导下自修取得的。曾做过教育工作,学过土木工程。1837—1846年被雇为伦敦—伯明翰铁路的工程师。1848—1853年仕《经济学家》杂志副编辑。1850和1855年分别出版两部较大著作:《社会静力学》和《心理学原理》。1860—1896年潜心于《综合哲学》的写作。1903年在布赖顿去世。除上述著作外,斯宾塞的重要著作还有《政府的本分》(1842年)、《社会学原理》(1876—1896)和《人对国家》(1884年)等。斯宾塞用生物学的观点来解释社会现象,用生物有机体的发展规律取代社会发展规律。认为,社会和国家如同生命一样,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其间没有质的飞跃,只有逐步进化。国家不是分裂为阶级的产物和意志的体现,而是在无意识中自然而然发展起来的。政府的任务和职权基本上有二:一为防御外部的侵犯;二为防止社会内部侵犯个人权利的事件发生。国家不得对个人自由、对经济发展和经济生活进行干预。国家在社会生活中是不可缺少的,但随着工业化和文明的进展其意义在日益减弱。应扩大选举和代议制度,扩大地方自治制度。社会应遵循“强存弱汰”的自然法则,贫、富、强、弱的存在是合理和自然的。社会不必去帮助贫者和弱者,只有淘汰才能推动社会的进步。斯宾塞主张阶级关系的均衡,主张改良,反对革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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