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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证丢失一个人怎么补办
释义
    一、离婚证丢失一个人怎么补办
    离婚证丢失一个人的补办方式如下:
    当事人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二、离婚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离婚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1.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并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
    4.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5.等待离婚冷静期;
    6.离婚冷静期已过,当事人决定离婚的,颁发离婚证。
    
    三、办理离婚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办理离婚证需要准备下列材料:
    1.办理离婚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2.办理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3.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
    5.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1)如果是现役军人申请登记离婚,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的同意决定和介绍信。
    (2)如果是港澳同胞,应到原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如果婚姻登记机关找不到其档案,本人结婚证又丢失,可到办理结婚登记时居住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出具原在该地居住的户籍证明,并由双方当事人出具该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过结婚登记并经公证的声明书及内地亲友出具的保证书。
    6.申请登记离婚双方当事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各两张。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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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3:5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