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
释义 | 一、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1.到不动产登记机构,以书面形提出申请; 2.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房产证、登记原因证明等材料; 3.受理申请、核验材料; 4.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 5.符合变更登记要件的,予以办理变更登记,核发产权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二、房产转移的方式 房产转移有如下三种方式: 1.赠与的方式。 父母将房产以赠与方式过户给子女需办理赠与过户,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法律网提醒,五年以内的房产赠与过户更省钱,但如果买卖过户虽不用缴纳公证费,但除了契税外还要缴纳其他的税费。 2.买卖的方式 3.继承方式 继承过户与买卖和赠与相比,税费支出是较低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增值税、个税和契税,只需要缴纳公证费。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更名就可以了。 三、房产转移所需的费用 1.契税。 (1)自己采购通常住所,且该住所为家庭住所的,所购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税率为1%;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的,税率为2%;所购住所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依照4%征收。 (2)采购非通常住所、二套及以上住所,以及商业性房产,均依照4%的税率纳税。 2.住房维修基金,根据面积以及住宅结构有所不同,如砖混结构住宅为49元/平方米;无电梯框架结构住宅为55元/平方米。 3.交易手续费,住宅3元/平方米,非住宅11元/平方米。 4.房屋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5.证照印花税,5元/本。 6.工本费,10元/本。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十五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