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婚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所谓无效婚姻,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导致婚姻无效的婚姻。在婚姻过程中,双方都没有法律保护。因此,我们需要特别注意男女之间的婚姻在何种情况下不是有效的婚姻。现在我们来介绍一下无效婚姻的法律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新的《婚姻登记条例》(2003年10月1日实施)取消了对骗取婚姻登记当事人的行政处罚规定,以及向检察机关举报重婚的规定,弱化了婚姻登记机关的司法职能。主张婚姻无效的人限于婚姻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依照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2.以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为由宣告婚姻无效的,属于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近亲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为由申请婚姻无效的,是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患婚姻病为由申请婚姻无效的婚前不应结婚、婚后未治愈的疾病是与患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综上所述,无效婚姻法律规定中的情形包括:男女双方为近亲,男女重婚,而且他们患的是按规定不能结婚的疾病。小编提醒大家,婚前双方最好能做好相关准备,以免导致婚姻无效。在无效婚姻的情况下,当事人的婚姻得不到法律保护
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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