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两个相爱的人组成家庭的行为,是幸福的象征。在古代社会,父母的命令和媒人的话经常被遵守,这在现代社会是一种强迫婚姻,违反了婚姻自治的原则。当时,人们可以根据这一原则起诉法院取消婚姻。无效婚姻,类似于取消婚姻,通常是指违背人们习惯的结婚行为。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是什么(1)无效婚姻有四种类型: 1.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再婚,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对方结婚的行为。重婚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合法重婚。也就是说,重婚是在前一段婚姻未解除,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形成的。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无论是同居还是举行婚礼,都将形成重婚;第二,事实上重婚。也就是说,以前的婚姻还没有终止,他们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他们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罪。重婚违反了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原则,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2.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这一规定是基于以下因素: (1)由于优生优育和遗传基因的影响,如果夫妻之间的血缘关系过近,很容易将身心疾病或缺陷遗传给下一代,给国民健康带来危害,人口素质与人类发展,人类逐渐排除了直系血亲之间的纵向性行为和旁系血亲兄弟姐妹之间的横向通婚。血缘婚姻违背了人类长期的婚姻道德,这些亲属之间的婚姻是无效的 有两种疾病是婚前不应该结婚的,婚后没有治愈的疾病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精神疾病,而这些疾病的患者通常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他们没有能力承担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有可能将精神疾病传染给下一代。第二类是身体疾病,主要是指危害对方和下一代健康的重大不可治愈的传染病或遗传病。这种婚姻,会给人口健康和人的发展带来危害,不利于民族的发展,所以他们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不仅是对人的健康的保护,同时也是基于人口发展的考虑。早婚不利于后代的发展,也对婚姻双方造成伤害。婚姻法不保护未达到结婚年龄的当事人的婚姻,这可以保证婚姻条件的落实和人口素质 (2)只有一种可撤销的婚姻,即婚姻是被胁迫的,被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这里的“胁迫”是指行为人威胁给对方或其近亲属的生命、健康、名誉和财产造成损失;其次,缺乏婚姻条件是不同的无效婚姻所缺乏的是婚姻关系男女双方在登记结婚时应具备的实质性条件,即违反了婚姻的禁止性规定,可撤销婚姻所缺乏的是婚姻双方当事人缔结婚姻关系的约定,即违反了“婚姻必须由男女双方自愿”的原则,即男女双方或一方受另一方或第三方胁迫缔结婚姻,但在缔结婚姻关系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实质性要求 第三,申请人不同,包括婚姻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依照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有权向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但只有被胁迫方当事人要求解除婚姻的,在不同的期限内解除婚姻是绝对无效的,只要符合几种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都是无效的,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灭。例外:在司法实践中,主要包括宣告婚姻无效时双方的年龄在法定结婚年龄以内。有禁止结婚的家庭关系,有子女或者不能生育的。患有婚前医学不能结婚,婚后治愈的疾病的。这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依照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法律上无效的婚姻在申请时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是,可撤销的婚姻相对无效,有期限,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灭。即被胁迫方要求解除婚姻的,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一方要求解除婚姻的,应当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期限超过一年的,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以通知婚姻当事人作为离婚案件处理。这一时限不打破或停止 以上是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区别的细节。无效婚姻的情形很多。重婚,即在未离婚的基础上与他人结婚,属于无效婚姻。近亲结婚是违反伦理道德的,也是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只有一种情形,即强迫婚姻。当事人被强迫结婚,如家庭婚姻,或决定自幼结婚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如何宣告无效婚姻 如何分割无效婚姻的财产,如何分割无效婚姻的财产 什么情况下是无效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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