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两次了能判离吗 |
释义 | 一、起诉离婚两次了能判离吗 起诉离婚两次了不一定能判离,叛离与否主要看是否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6.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二次离婚起诉法院多久受理 二次离婚起诉法院应当在七日内受理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法律网提醒您,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三、离婚诉讼要哪些材料 1.婚姻存续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4.孩子状况。提供孩子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孩子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5.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6.夫妻双方经济状况。夫妻双方收入、存款、等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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