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引入与财务债权保护 |
释义 |
1、 我国滥用法人人格逃避金融债务的状况“空壳”公司、“空壳”经营、“一套人、两个品牌”、资本外逃、“假法人”和虚拟股东等现象层出不穷,削弱了公司法人制度应有的作用,损害大量的经济债权,造成社会经济混乱。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0年底,在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5家商业银行开户的62656家改制企业中,有32140家企业逃废债务,逃废贷款本息1851亿元。在逃废债务企业中,国有企业22296家,占逃废债务企业总数的69.37%。逃废债务金融机构贷款本息1273亿元;非国有企业9844家,占逃废债企业的30.63%,金融机构逃废债贷款本息578亿元。这些企业在滥用法人人格逃避债务方面可以概括如下: 1.注册资本不实,法人人格从一开始就不完整。有两种情形:一是创始人虚假出资,骗取登记机关取得法人资格,实际没有法人财产;其二,创始人先投入注册资本,在法人成立后,提取资本,使企业成为空壳。这种企业法人俗称“皮包公司”。其创始人打着合法(独立法人)的旗号进行非法经营活动,严重干扰社会经济秩序。这种滥用法人人格的行为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发生的概率最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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