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寇 |
释义 | ❶古代法官名。西周始置,分为大司寇与小司寇。大司寇掌管建国三典,辅佐国王,为六卿之一。《周礼·秋官·司寇》:“大司寇之职,掌建邦之三典,以佐王刑邦国,诘四方。”小司寇掌管全国狱讼,直接审判案件。《周礼·秋官·小司寇》:“以五刑听万民之狱讼。”“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春秋、战国时沿用。但春秋时陈、楚等南方诸国称司寇为司败。秦代废司寇而称大李,古代李、理相通,即大理。汉代称廷尉,位列九卿,银印青绶,俸中二千石。隋、唐称刑部尚书。后世以大司寇为刑部尚书的别称,小司寇为刑部侍郎的别称。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