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要登记吗 |
释义 | 一、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要登记吗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登记也可以不登记。但是不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移转登记,并非生效要件,但属于对抗要件。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否进行登记的决定权在流转当事人,也就是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以登记,也可以不登记,完全由当事人自己决定,法律并未作强制性要求。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的义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的义务有以下三条: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法律网提醒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1.转包。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承包方将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 2.出租。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3.互换。互换是指在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4.转让。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 5.入股。入股是指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股权,入股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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