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与母公司的区别 |
释义 | 一、分公司与母公司的区别 分公司与母公司的区别: 1.设立方式不同: 子公司一般由两个以上股东发起设立,是独立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其自身经营范围内独立开展各种业务活动;分公司由设立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的分支机构,虽然也可以独立开展业务活动,但都是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 2.工商登记方式和名称不同: 子公司在工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分公司则领取《营业执照》。企业的名称上,也有很大不同。子公司的名称最后都是xxx有限责任公司或xxx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的名称最后都是xxx有限公司xxx分公司。 3.诉讼中的法律效果不同: 我国法人制度的基本精神是法人仅以其自身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子公司的资产状况决定了其清偿能力;但就分公司而言,除了其自身资产外,其设立公司的全部资产也可以承担清偿责任。 二、分公司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1.分公司是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5.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 三、总公司和分公司法人吗 总公司一般有法人。分公司一般没有法人。法律网提醒您,立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而总公司一般具有独立财产,能够独以其自身名义立参与民事活动。 引用法条: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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