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一、继承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继承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 1.不可抗力;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法律网提醒您,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二、遗产继承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遗产继承纠纷起诉的时效是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起诉继承遗产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起诉继承遗产需要材料有: 1.公安机关、医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的户籍资料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亲属关系证明; 2.被继承人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证明及遗产种类、数量及折价清单; 3.被继承人生前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4.被继承人遗嘱原件,公证遗嘱的公证书,代书、录音或危急情况下口头遗嘱,及所附的两份以上证人材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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