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多少,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抵押 |
释义 | 一、不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多少 不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分以下几种情况: 1.个人住房土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标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 2.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按规定允许转让应补交,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10%收取。已购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以市场价购买的部分在进入市场时,不再补缴土地出让金。 3.由政府统一实施的拆迁安置房转让应补交的标准:被拆迁户原土地使用权为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被拆迁户原土地使用权为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 4.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工业用地应补交的标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标定地价的50%收取。 二、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抵押 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但是部分法律禁止抵押的土地的使用权除外。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 三、土地使用权年限 法律网提醒您,土地使用权年限根据不同的用地类型年限也不同。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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