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能否起诉物业服务合同无效 |
释义 | 一、业主能否起诉物业服务合同无效 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业主确实有权起诉物业服务合同无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当物业服务企业将整个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部业务委托给他人,或者物业服务合同中存在免除物业服务企业责任、排除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主要权利的条款时,业主委员会或业主有权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或相关条款无效。 二、物业合同无效情形 物业服务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是物业服务企业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业务一并委托给他人而签订的委托合同。 这种情况下,物业服务企业没有履行其应有的管理职责,将全部业务转交他人,违反了合同的基本原则; 2.物业服务合同中存在免除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加重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责任、排除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主要权利的条款,这种不公平的合同条款可能会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因此也被认定为无效。 在这些情况下,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 ![]() 三、物业服务合同主体 物业服务合同主体包括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1.建设单位作为物业的开发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应当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服务活动。 2.业主委员会是经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执行机构,有权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水准、服务合同的执行情况以及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及其使用情况。 3.物业服务企业则是根据物业服务合同进行专业管理,实行有偿服务的企业,其有权依照物业管理办法和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实施管理,并收取管理费。 这些主体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共同维护着物业管理区域的正常运作。 你还有其他关于物业合同的问题吗?法律网为你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你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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