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人所具备的条件,权利有什么? |
释义 | 一、法人所具备的条件 法人所具备的条件有: 1.依法成立,法人的成立必须合法,其设立目的和宗旨要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法人的成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或者必要的经费来源,这是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物质基础,也是其得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财产保障。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企业名称应当使用文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名称可以同时适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 4.满足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设立公司必须依照公司法制定公司章程,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社会团体的章程草案。 二、法人的权利有什么 法人的权利有: 1.在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2.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 3.代表公司参加民事活动; 4.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法律网提醒您,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三、法人的特征有哪些 法人具有以下特征: 1.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 2.法人是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 3.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组织。 4.法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 《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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