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权与财产权有何区别 |
释义 | 一、人身权与财产权有何区别 (一)人身权法律特征: 1、人身权是与所有权、其他物权、债权等财产权相对称的一种权利,例如姓名权、荣誉权、创作权等;它可以由自然人享有,也可以由法人享有。 2、人身权可表现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两个方面,人格权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本身所应有的权利,如自然人享有的姓名和法人享有的名称、字号的权利,自然人或法人享有的荣誉权以及人身不受侵犯的权利。身份权是法律保护权利主体因地位、关系或行为所发生的权利,如家庭关系中的亲权、监护权、作品的发表权、署名权等。 3、人身权利与作为权利主体的自然人或法人紧密相连,不可分离。除依法律规定外,人身权不能转让。 (二)财产权的法律特征: 1、财产权的主体限于现实的享有或可以取得财产的人;财产权的客体限于该社会制度下法律允许私人(自然人和法人)可得享有的。因此,财产权是与社会制度密切相关的权利,与人格权亲属权大不相同。 2、财产权除极少的例外情形以外都是具财产价值的,这种经济价值又是可以金钱计算的。 3、财产权原则上都是可以处分的,不具专属性。可以处分,指可以转让、可以继承;可以抛弃。不具专属性,因而可以由他人代为行使。 ![]() 二、人身权的特征是什么 人身权是相对于财产权而言的,是指不直接体现财产价值,不一金钱来衡量的,与权利主体人身密不可分的一种绝对权。人身权具有如下特征: (一)人身权是一种固有权利,只要是民事主体都必然具备人身权; (二)人身权不具有直接的财产内容,不一金钱衡量; (三)人身权具有专属性,与权利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不能以任何形式转让、买卖、继承等; (四)人身权是一种绝对权,权利主体特定,其他人均是义务人,都有不得妨害权利主体人身权的义务; (五)人身权可由权利主体自主支配和行使,不需要他人协助。 三、人身权利包括哪些 人身权利的行使,应当受权利人意志的支配。但是,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个人利益,维护社会安定,协调个人权利与社会利益的冲突、个人权利之间的冲突,增强人与人之间的和睦友善关系,权利主体行使人身权,应当受天某些适当限制。例如,为社会公共利益而使用肖像,为合法使用,权利人不得主张肖像权。 公民享有健康权,可以通过诊治而使疾病痊愈,也可以放弃治疗而使健康恶化,但因其患有性病时,从公共利益考虑,则可以违背不治疗的意愿而对其进行强制治疗。 对于生命权,法律与禁止其自由放弃,因而原则上自杀是违法的,行使人身权利的适当限制还表现在适当忍受来自他人的轻微的防害,以维护社会的和谐。不超过容忍界限的妨害,不构成侵害人身权利,不得主张侵权损害赔偿。例如,在公共汽车上被他人踩脚、挤撞,不得主张其身体权受到侵害;在旅店中住宿,不得以同室旅客的鼾声而使其健康权受到侵害而提出侵权的主张。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人身权与财产权有何区别的相关知识,根据相关的知识了解,财产权是与社会制度密切相关的权利,人身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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