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存的公证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提存的公证条件有哪些 (一)根据《提存公证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提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提存人具有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提存人必须有《民法通则》规定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按《提存公证规则》提存人是为履行清偿义务或担保义务而向公证处申请提存的人。由于提存为一种法律行为,因此,提存人为提存时需具有行为能力。同时,意思表示真实是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所以提存有效需要意思表示真实。 (二)提存之债真实、合法。如因合同(协议)产生之债,该合同(协议)中约定以提存方式给付的,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担保人用提存方式来履行义务,这是提存的基本前提。 (三)提存的标的物必须符合合同(协议)中约定的法律规定,提存标的物必须属于提存人所有,在权属问题上与他人无任何争议,且提存标的物价值应等于或大于债的数额,使提存标的物与债相适应。 (四)提存的标的物必须是符合《提存公证规则》第七条的规定标的物:货币、有价证券、票据、权利证书、贵重物品、担保物(金)或其他替代物、其他适宜提存的标的物。 ![]() 二、提存公证收费标准是什么 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提存费用由提存受领人承担。 提存费用包括:提存公证费、公告费、邮电费、保管费、评估鉴定费、代管费、拍卖变卖费、保险费,以及为保管、处理、运输提存标的物所支出的其他费用。 提存受领人未支付提存费用前,公证处有权留置价值相当的提存标的物。 提存人可以凭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或提存之债已经清偿的公证证明取回提存物。 提存受领人以书面形式向公证处表示抛弃提存受领权的,提存人得取回提存物。 提存人取回提存物的,视为未提存。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提存人承担。提存人未支付提存费用前,公证处有权留置价值相当的提存标的。 三、提存公证书 ( )××字第××号 兹证明债务人×××(应写明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码等 内容,如果是法人单位应当写明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因××××( 债务依据及无法履行给付的原因),于××××年×月×日将债务标的××××( 标的名称、数量、金额)提交我处。从即日起,债务人×××所欠债权人×××( 应写明姓名、年龄、住址,如果是法人单位应当写明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单位 地址)的上述债务已经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提存的公证条件有哪些的相关内容。相信您已经有所了解,提存公证在债权的顺利实现上有着很大的帮助,如果您对此类问题还有疑问,或者有其他法律问题,都可以来法律网平台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以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护您的利益不受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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