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租房入住的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公租房入住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公租房入住的流程是住房保障部门自收到或者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以及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查。审查采取查档取证、邻里访问、入户调查等方式。 (二)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照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可以在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住房范围内,自行选定具体的住房,并按规定签订租赁协议。 (三)公租房入住后还需要等待,等待公租房管理局发入住通知书后,签约后入住,所以在进行租赁的时候还是需要一定的耐心的,只要具有一定的耐心等待,会给您满意的答复的。市民在签订公租房协议后,相关部门会在一定期限内发布公租房入住通知书。拿到公租房入住通知书后,才能正式入住公租房。日前,重庆市和江苏省分别向公租房申请者发出了公租房入住通知书。 二、租房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如果出现了房屋租赁纠纷,可以通过调解、仲裁和诉讼三种方式解决,解决方式的不同所对应的相关部门也不同。 (一)租房纠纷协商解决 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可以寻求一位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作为见证人。 (二)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请求调解 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居民自治组织或者是居委会请求调解,也可以找房管所相关工作人员解决。 (三)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租房纠纷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1、申请仲裁解决问题 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反之,双方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约定,或者事后已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也将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为的效力,一旦判决书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民事诉讼解决问题 若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诉讼方式解决的或者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租赁当事人违反相关规定,致使租赁合同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租赁当事人一方未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使租赁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规定义务的一方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在租赁纠纷发生之后,协商、找与纠纷并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来介入调解、以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都是可以选择的处理方式。如果是选择起诉方式处理租赁纠纷,那么为了防止丧失胜诉权,最好在法定的诉讼时效范围内起诉。 三、房租违约金的赔偿标准 (一)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 (二)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三)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 相信大家通过对以上文章的阅读,对于公租房入住的流程是怎样的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以上是法律网编辑对公租房入住的流程是怎样的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不懂如何起诉,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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