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起诉被侵害的名誉权 |
释义 | 一、如何起诉被侵害的名誉权 (一)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二)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三)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四)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3)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五)宣判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侵害名誉权的主要情形有哪些? (一)侮辱行为,是指故意以暴力、语言、文字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损毁他人名誉的行为。一般分为三类: 1.以口头语言或动作侮辱他人; 2.暴力侮辱; 3.文字侮辱。 (二)诽谤行为,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散布虚假事实,贬损他人名誉的行为。 特征: 1.散布了虚假事实; 2.诽谤可以因故意构成,也可以因过失构成。 表现形式: 1.通过口头语言将捏造的事实加以散布,致他人名誉受损; 2.通过撰写文章并发表的方式,捏造事实加以散布,致他人的名誉受损。 (三)新闻报道严重失实,是指新闻报道与事实真相不符的情形。一般新闻报道中出现一些一般性的失实,可不作侵害名誉权处理,只有在新闻报道中严重失实并致他人名誉受损时,才视作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四)论严重不当,是指对某人或某事的评论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的情形。评论严重不当,且致他人名誉受损时,应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行为人实施侵犯名誉权的行为的,被侵权行为人可以先和其进行协商,即要求侵权行为人停止实施侵权行为,如果侵权行为人拒不停止实施的,被侵权行为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由人民法院进行强制保护,但是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就应当进行刑事处罚。 三、侵害名誉权处罚标准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九百九十五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由此我们可知,侵害名誉权的处罚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以及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你解答的如何起诉被侵害的名誉权的相关内容, 有起诉、立案审查、排期开庭、开庭审理、起诉等阶段,还要注意名誉诉状的书写。若您还有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答复。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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