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开发商的五证是什么 |
释义 |
“五证”包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者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在一定期限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合法证明;城市规划管理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前,确认建设项目的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合法凭证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征地、划拨土地;城市规划管理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合法凭证;核发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建设的合法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为违法建设,不受法律保护。厦门市建委负责批准开工建设。对于房屋土地管理局核发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属于未来房屋预售的,应当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主管机关为厦门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证书由市开发办印制、登记、审批、颁发。属于出口商品房的,应当取得《商品房出口许可证》。 一般来说,取得“五证”的顺序是:一是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严格限定用地范围、界限和建筑面积;二是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限制在规划地块上建设的建筑物的功能类别;三是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三是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确定房屋是否具有产权;最后是《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凭此房屋可以合法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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