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业委会有没有营业执照的 |
释义 | 一、小区业委会有没有营业执照的 主委员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不是从事经营的单位,是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但是要进行备案。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 第十七条 管理规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管理规约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二、业主委员会对小区进行自治可以吗? 业主委员会对小区进行自治是可以的,因为业主委员会就是为了管理小区而设立的,其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组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可以对小区的物业进行自治。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组织形式。 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 1、首届业主委员会由小区全体业主投票选举产生; 2、根据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的规则进行选举产生。 业主委员会通常为5~11人,也可以根据小区情况在议事规则或管理规约中对委员人数进行约定。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定的效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三、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两者之间具有一定的法律关系和经济关系。 从法律关系上讲,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是委托者与受委托者、聘用与受聘的关系。在法律上,业主委员会有委托与不委托,聘用或不聘用的权利;物业管理企业也有接受或不接受委托,受聘或拒聘的权利,两者是平等的。 从经济关系上讲,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是有偿的,在提供一定的服务的同时,也应获得相应的报酬;同样,业主在得到服务后,也应付出相应的费用。 并接受监督;而业主委员会及广大业主应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开展工作,并交纳各项费用。双方在经济关系上也是平等的。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不是从事经营的单位,是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但是要进行备案。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小区业委会有没有营业执照的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两百八十条 [2]《物业管理条例》 [3]《物业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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