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征用经济林地的赔偿标准 |
释义 | 一、国家征用经济林地的赔偿标准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没有关于征占用林地的统一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以山西省为例,《山西省征用、占用林地补偿费收取和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暂行办法》对征占用林地的补偿规定做出具体规定(可作参考 )。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山西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被依法批准征用、占用林地的单位(个人),必须缴纳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和安置补助费。 二、林地赔偿标准是多少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没有关于征占用林地的统一补偿标准。只有一个大致的范围,各地区的具体数额会有浮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制定补偿标准有哪些规则 在我国,征地补偿根据土地类型的不同,赔偿标准也不同。规则就是一般房屋的赔偿数额较高,经济型土地的赔偿标准次之。当然,由于我国地区较多,不同地区的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根据正文中所述,有关国家最新征地具体补偿标准并不是固定的数字,会根据每个市每个县的具体情况有些许不同,但并不会与定好的数字标准相差甚远,国务院还会根据特殊情况提高土地补偿费。 上文介绍法律网小编针对国家征用经济林地的赔偿标准的介绍,通过上文介绍我们可以得知,林地可以分为人工林地、防护林地、天然林地、特殊用途林地等等,而不同类型的林地补偿标准也是不同的。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欢迎您来咨询法律网在线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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