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的利息能预先扣除吗 |
释义 | 一、借款的利息能预先扣除吗 借款的利息不能预先扣除。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的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四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二、个人借款利息约定多少合法 个人借款利息约定在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内算合法。法律网提醒您,借款利息一般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上述标准应界定为高利借贷,法院不予支持。 三、借条借款人死了能起诉吗 借条借款人死了能起诉的,但是应当是起诉借款人的继承人要求其承担相应的偿还责任,借款人死亡,其借款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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