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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办法司法解释
释义
    一、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办法司法解释
    最新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是由出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七条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第八条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二、2019年法院民事诉讼诉讼费标准
    (一)财产案件根据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三、合同纠纷的诉讼费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诉讼费包括两个方面:
    (一)案件受理费。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2、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其他诉讼费用。
    (二)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
    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
    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3、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4、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办法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诉讼当事人应依照法律规定及时缴纳诉讼费用。如果还有什么法律问题需要了解,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进行处理,法律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3]《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七条
    [4]《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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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8:3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