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有哪些 |
释义 |
一、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有哪些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不受保护。 (二)时事新闻;即单纯的事实消息,是指只报道一件事情的发生的过程、时间、地点和人物,不表示报道人的观点的消息,传播单纯事实消息可采用报纸、刊物、电视、广播等大众传播媒介传播,其手段可以是文字,也可以是照片等,这种单纯事实消息应属于时事新闻报道,不受保护。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方式,不受保护。 其中《著作权》法规定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但传播人应注明出处。故单纯事实消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引用、转播等多种形式使用单独事实消息不算侵犯著作权。 二、作品著作权保护多长时间 (一)区分财产权和人格权。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可以分为财产权和人格权。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其中,人格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这3种权利没有保护期限的,即给予无限期的保护。 (二)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四)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三、保护著作权的原因 (一)我国民事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了公民正当的民事权益,完善了我国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 (二)建立著作权法律保护制度,保护了创作者的正当权益,调动了广大作者的创作积极性,为繁荣社会主义科学文化事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三)从调整作者、传播者、使用者之间的关系看,也有利于优秀作品的广泛传播。 (四)实行著作权法律保护,还有利于促进我国的对外文化交流。 一般来说,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到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有哪些的问题。那么很多人会想知道这个问题的有关内容,并且其中含有怎样的法律知识。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有哪些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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