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可以打投标保证金吗 |
释义 | 一、分公司可以打投标保证金吗 依据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人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其他组织包括法人公司设立的分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十二条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一)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 (二)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 (三)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四)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五)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 (六)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 (七)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 (八)其他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组织。 二、分公司能用总公司资质投标吗 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资质的主体是法人,分公司只能借用总公司的资质,并且借用一定要总公司开具证明。 《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总公司为什么不能使用分公司的资质或业绩投标 第一,分公司独立参与投标时,是区别于总公司的独立民事责任主体。此时,使用总公司资质或业绩投标属于典型的“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方式获取的资格或资质证书投标”。相关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将这种行为明确界定为招标投标法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明令禁止的行为,明确规定了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法律后果: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的资质或者业绩,是根据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项目的具体特点、实际需要,为了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所提出的资格条件或评审因素,考察的是投标供应商具备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如果允许分公司借用总公司的资质或业绩,中了标总公司不履行合同,还是分公司来做项目,会给采购 分公司可以打投标保证金,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以上便是法律网编辑为您找到的分公司可以打投标保证金吗的相关的内容。如果有其他的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五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二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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