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总公司申请破产分公司要注销吗 |
释义 | 一、总公司申请破产分公司要注销吗 总公司申请破产后,在破产程序终结的情况下,总公司要办理注销登记,部公司法人资格消失的,分公也要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二十条 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第一百二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一百二十二条 管理人于办理注销登记完毕的次日终止执行职务。但是,存在诉讼或者仲裁未决情况的除外。 ![]() 二、小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三、公司破产还能被起诉吗 1、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诉讼就会全部中止,待管理人接收债务人财产后,才能提起诉讼或者继续进行诉讼。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3、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总公司申请破产分公司要注销吗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如果是总公司申请破产后,在破产程序终结的情况下,总公司要办理注销登记,部公司法人资格消失的,分公也要注销。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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