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版权的十复制权利 |
释义 | 一、什么是版权的十复制权利 复制权是著作权法上的概念,是著作权财产权利中重要的一项权能复制是使作品能够广泛传播和使用的重要手段,因而作者著作权集中体现在行使复制权上。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五)项规定:“复制权,是指以印刷、复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成一份或多份的权利”。 复制有广义、狭义之分。狭义之复制,乃指以印刷、照相、复写、影印、录音、录像或其他行为做成与原作品同一形态的复制,如将文书加以手抄、印刷、照相,将绘画、雕刻加以摹拓,将录音带、录像带加以翻版录制等等。 广义之复制,还包括对著作加以若干改变,即不是再制与原著作之形态完全相同之物,仅其旨趣具有同一性,如将草图、图样做成美术品与建筑物,音乐著作之录音,将小说改编成剧本、拍成电影,编辑数篇论文,本国文翻译成外国文,雕刻制成绘画,绘画制成照片或风景明信片,模型制成美术工艺品等等。最广义之复制,还包括无形复制在内,如将剧本、乐谱予以上演、演奏或播送,讲稿的演说或讲义文稿之朗读。 我国著作权法修订前规定的复制是狭义的。这次修订著作权法,删去了原第52条的第2款,使复制的概念变为广义,包括平面到,平面,平面到立体,立体到立体。有意见认为,这么宽的复制概念,在有些方面是难以实施的。 二、复制权和改编权的区别 1、改编权不是描述一种行为,而是设定了一种权利。所有的着作权类型都是从行为上对作品的利用方式进行界定。改编,是复制+创作,或者说创作型复制,必然复制了原作品,又在原作品上进行再创作,这就叫“改编”。 2、所谓复制,就是再现作品+产生复制件(有体物)。复制不限于原样照搬,立法者很明确地在复印、翻拍后面加了“等”字,说明复制并不仅仅是原样照搬。司法实践中,复制包括字面侵权和非字面侵权两种情况,判断是否侵权,都是遵循“接触+实质性相似”标准。 三、复制权的保护期 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作了如下规定: (1)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作者为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汇编权、放映权、摄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展览权等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其著作权不再受保护。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什么是版权的十复制权利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每一个神圣的律法都是不可侵犯的,一旦被侵犯了,就会受到各种不等阶级的惩罚。若是侵犯了著作权中的复制权,则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拘役年限以及会处罚不同等级的金额数量。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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