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店股权合作协议 |
释义 | 一、开店股权合作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乙方: ,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甲乙等各方经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现就入股开店,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 入股宗旨 入股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协定,各方共同恪守。 第二条 入股经营项目和范围 入股双共同经营座落于___省___市___路___号的名称或字号(暂定)为 店。经营范围为: 第三条 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入股期满后,经各方同意可以续签或延长。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入股人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 (其他入股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入股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入股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入股期间各入股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入股终止后,各入股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入股债务先由入股财产偿还,入股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入股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入股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入股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入股人并经全体入股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入股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入股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入股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入股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入股负责人及其他入股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入股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入股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入股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④支付入股债务 ⑤____________。 2、其他入股人的权 ①参与入股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入股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入股账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入股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入股人同意,禁止任何入股人私自以入股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入股,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入股人经营与入股竞争的业务。 3、禁止入股人再加入其他入股。 4、禁止入股人与本入股签订合同。 5、如入股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入股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入股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入股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入股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入股期届满; ②全体入股人同意终止入股关系; ③入股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入股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入股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入股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入股共同财产偿还,入股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入股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入股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入股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各方同意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入股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入股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入股人:____________ 入股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二、酒店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XXXX酒店股权转让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占有XXXX酒店有限公司XX-%的股权。现甲方将其占XXXX酒店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人民币XX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XX天内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银行转帐方式付清给甲方。 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XX日内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手续。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三、有关公司盈亏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 四、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2、乙方不承担股权转让前各种纠纷的连带责任。 3、因甲方原因隐瞒相关事宜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按本合同转让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纠纷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酒店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有关费用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公证、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由XX方承担。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 三、如何签订合伙协议 1、合作背景 合伙背景很容易被忽略,但这恰恰是最基础。阐述合作背景,是对合伙人之间据以合作的资源整合分析,是合伙人之间各自的角色定位和对项目的贡献的梳理过程。 2、创业项目概述 创业项目是合伙事业的载体,开工之前,总得把要做什么事情,做成什么什么样搞明白,包括项目类型、经营范围、领域、定位、运营模式、项目推进计划、发展愿景。 3、出资 出资方式。法律规定的出资方式包括资金,土地、厂房等不动产,汽车等各种动产,专利、商标和著作权知识产权权益。创业实践中,有些人是以技术、特定劳务或特定资源出资。那么,这种出资形式可不可以?法律有明确规定劳务不能作为出资方式,我认为特定资源及未经评估的技术也是不可以的。但创业实践中,确实需要怎么办呢?那就得通过条款进行技术处理,进行合法化。出资期限。出资期限包括资金到位,动产和不动产权利转移,在创业团队中,常见的转移是知识产权权益转移。出资方式及到位期限,得明确约定,确保合伙人的合作资源同步到位,保证创业项目的顺利推进。 4、股权比例 一般而言,出资比例就代表了股权比例。但实际上,很多创业团队不是这样安排,因为出资很多情况下仅是考虑资金因素,没有考虑到合伙人对项目的综合贡献因素和价值;且,在做股权结构时,都必须要考虑到股权激励池、未来融资及引进新合伙人的股权代持。所以,在股权比例条款中,不能做常规约定,对于有代持情况的,应予以特别明确。 5、分工 分工方面,应该不难,在合伙人之间决定共同创业的那一刻,应该都对彼此分工有明确的认识和界定,但还是要通过书面的方式固定下来,谁是CEO、CTO、COO,要确定下来。明确分工的重要性还在于直接关系合伙人在项目的职责,完美的合伙人团队结构是背靠背,各自独当一面,你做你的事,我干我的活,通过书面的方式确定下来,也是决策权限的依。 6、盈亏承担 这是很重要的条款,其意义不言而喻。合伙创业不能只拿情怀说事,情怀不能当饭吃。所以呢,盈亏还是得说清楚,包括盈利怎么分享,亏损怎么承担,其中的原则、规则和流程,应先小人后君子。 7、薪资 创始合伙人一般都是没有发薪资的,如果要薪资的话,可以借鉴Google等模式,创始人发象征性工资,每月1美刀。这个条款看是可有可无,但当如果创业项目IPO的时候,回首坚持拿象征性工资的艰辛岁月,也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当然,对于需要拿薪资的合伙人,还是要做具体约定。 8、财务 创业团队的财务一般都是很不规范,没有专职或兼职会计人员,此时,虽然没有专业人员配备,但还是要规范资金保管、支出、记账和监督。 9、决策和表决 合伙人依法享有法定的股东权利,这点是毋庸置疑。但创业的不确定性决定了其决策和表决权,必须不同,必须引入分歧表决规则。创业团队需要核心,这个核心是CEO,是老大,是带头大哥,所以,在创业项目及团队重大事项表决方面,应当赋予CEO及其重要甚至一票通过和否决权,但同时,要做老大,也必须有担当,就其决策行为承担责任;对于专业方面的问题,比如产品功能及定位,应当首先CTO负责合伙人的意见,如果其他合伙人不同意的,而CTO坚持的,这时,如CEO支持CTO意见的,则由CTO继续执行,但CEO和CTO承担连带责任。 10、股权成熟 关于股权成熟机制问题,很重要,Z律师在此前的文章《Z律师观点:创业团队的股权架构设计》一文中,已做概要阐述,所以,在此就不再赘述。 11、股权稀释 创业项目在融资时,肯定要稀释股份,一般而言,创始人的股权都是按股权比例平等稀释,但也有不作平等稀释的情况,也有股份代持的特殊情况。因此,对于股权稀释,应根据不同情况,作具体安排。 12、创业项目保护 创业项目是合伙人的心血,是合伙人的心肝宝贝。但一般的合伙人协议,容易忽略对创业项目的保护问题。创业团队在创业过程中,很容易因为各种分歧,而导致合伙人分崩离析,部分合伙人退出,带走创业积累的技术、知识、经验和模式,另起炉灶。为防止这种情况出现,我一般要求创业团队在合伙协议中,必须有加入保密、竞业限制、同业禁止、全身心投入和商业模式保护条款。商业模式保护条款比较少见,在美国,商业模式是受法律保护的,但目前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里面,并没有包括商业模式。但法律未列入保护范围,不意味着不可约定。所以,我一般要求加入商业模式保护条款,即对创业项目的商业模式进行明确约定,谁要是另起炉灶或泄密,就得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13、股权转让、退伙和吸收入伙 为保证创业项目的稳定性,一般禁止合伙人对外转让股份。创业过程中,部分合伙人因各种原因退出,及因项目需要引进新的合伙人,都是很正常,但合伙人的退出及入伙必须要讲好规则,否则,对项目的影响是非常大,甚至是致命的。这里,就必须对退伙的准许事由、退伙流程,吸收入伙条件、表决和流程,都必须进行详尽的约定。 4、清算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开店股权合作协议的内容,不管签订什么类型的协议,当事人一定要仔细阅读协议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能够实现。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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