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合同可约定产权归属吗 |
释义 | 一、租赁合同可约定产权归属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1.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间届满时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默认所有权归出租人。 2.如果租赁物损毁、灭失或不能返还,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给予合理补偿。 3.租赁期满后,如果出租人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且租赁物的价值超出承租人欠付的租金及其他费用,承租人可以要求返还超额部分。 这一规定为租赁合同当事人提供了产权归属的法律依据,并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给出了明确的处理方式。 二、租赁物归属的约定方式 1.在租赁合同中,双方可自由约定租赁物的归属。这包括租赁期满后租赁物归出租人所有,或者归承租人所有等等。 2.约定应当明确,避免因模糊不清导致的纠纷。 3.一旦租赁物因特殊情况不能返还,双方应根据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处理。 例如,承租人可能需支付合理补偿,或者在租赁物价值超出应付租金时要求返还差额。 ![]() 三、解决租赁纠纷的法律途径 遇到关于融资租赁物归属的法律问题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如法律网律师会为你提供专业的解答,帮助处理租赁合同中的纠纷。 无论是租赁物的归属问题,还是租赁期间发生的损毁、灭失等特殊情况,专业律师可以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合法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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