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名字更改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名字更改流程是怎样的 1.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 2.已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本人填写申请报告,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证书原件及有关证明(有单位的要有干部履历表或招工表并由单位核实签意见盖章),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变更。 3.父母离异后一方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协议后,方能申请办理变更。 二、改名字申请书怎么写 法律网提醒您,改名字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1.标题为“姓名变更申请书”; 2.写明改名字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3.写明改名字的理由; 4.申请人本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变更姓名的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三、结了婚还能改身份证名字吗 能改。首先结婚证的姓名是不能随便更改的。如果公民在结婚之后更改了姓名导致身份证姓名与结婚证姓名不一样的,那么公民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以及公安局的变更姓名证明以及居委会的证明到结婚登记机关去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派出所拒绝,可向公安局申请复议。姓名权属公民权之一。只不过可能十分麻烦,得把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都改了,之后包括就业求职等还需要开局曾改过名字的证明等等。规定是这样的:18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的,要有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还需要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开具的证明。“正当理由”通常指: 1.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 2.僧人、道士、尼姑等还俗,法名改俗名的; 3.姓名含有社会公众不易识别的冷僻文字、不雅文字等; 4.父母离婚需要更改姓氏的; 5.变更收养关系的; 6.其他需要变更姓名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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