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假释考验期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释义
    一、假释考验期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假释考验期的计算始于假释之日。
    1.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假释考验期限即为未执行完毕的刑期;而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假释考验期限则固定为十年。
    2.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累犯以及犯有特定严重罪行如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的犯罪分子,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他们不得假释。
    这意味着这部分犯罪分子的假释考验期并不适用上述规则。
    二、假释考验期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工作
    1.在假释考验期内,被假释的犯罪分子除了必须遵守《刑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外,还必须接受公安机关的严格监督和管理。
    2.这里的公安机关指的是犯罪分子居住地的基层公安机关,通常由基层公安机关的派出所具体负责监督事宜。
    3.监督机关会按照《刑法》第八十四条和公安机关的相关监督管理规定,加强对犯罪分子的思想教育工作,定期进行考察,确保他们在考验期间遵守规定,改恶从善,重新做人。
    
    三、假释考验期满后的处理
    1.如果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没有违反《刑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即没有犯新罪、没有发现漏罪或没有严重违法行为,那么假释考验期满后,其原判刑罚就视为已经执行完毕。
    2.监督机关会向犯罪分子和当地群众、组织或其所在单位公开宣告假释期满、刑罚执行完毕。
    这标志着犯罪分子已经成功完成了假释考验,重新融入了社会。
    3.假释作为一种有条件提前释放的制度,旨在帮助特定罪犯在服刑期间通过表现良好等方式提前获得自由。
    4.获得假释并不意味着犯罪分子已经完全摆脱了法律的制裁,他们仍需遵守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督。
    5.只有当考验期限届满且没有违规行为时,才能真正视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在面对法律问题时,我们应保持冷静并寻求合法途径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犯。同时,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假释考验期结束后,犯罪分子就能真正重返社会了吗?考验期后他们还需要注意哪些事项?点击法律网,获取更多假释考验期相关知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30 2: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