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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22什么叫主债务
释义
    2022什么叫主债务呢?下面法律网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主债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
    一、主债简介
    主债也是公民民事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法律意义上所讲的债和主债,含义广泛,不能简单地把它理解为欠钱。债是指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主债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主债由此可以简单地表述为请求特定人实施特定行为的民事权利。
    主债与所有权不同,它不是绝对的,主债人不能直接实现权利,而需要通过相关义务人履行债务才能实现。此外,所有权只能因合法行为才能取得,而主债可由合法行为引起,也可由非法行为引起。主债与所有权共同组成民法中最基本的财产权形式。所有权确认财产的归属,而主债体现财产的流转过程,流转的结果往往导致所有权的转移。可见,民法关于所有权和主债的规定构成了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则。 债的分类方法很多。从产生的原因来分,除了人们传统认识中因借贷、买卖、出租等因合同行为产生的债之外,还有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侵权行为之债等。合法的主债是受法律保护的。债务人应当及时、全面地履行债务,否则,主债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行使职权,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并承担不履行或拖延履行的责任。
    
    二、主债区分
    由于主债与从债是两个单独的债,但由于其具有牵连性,从债的效力依附于主债的效力。区分主债与从债有三层含义:
    1、主债是从债发生的根据,或者说主债是从债得以发生的基础关系,没有主债,从债不可能发生。
    2、主债的效力决定从债的效力,主债不成立从债也不成立,主债因瑕疵而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时,从债也随之失去效力。
    3、当主债因清偿等原因消灭时,从债也随之消灭。
    区分主债与从债的法律意义在于:从债对主债起着担保作用,从债的效 力决定于主债的效力,它随主债的存在而存在,随主债的终止而终止。
    三、主债法律依据
    主债作为中国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主体,是为了确保债权人权利得以圆满实现,而以保证人的信誉和资产为基础,设立的一种债的担保形式。保证的设立,是为了强化债务人履行义务、保障债权人实现权利,其中保障债权人利益是其根本目的。但是任何法律制度都必须建立在社会每一成员的利益均能够得到公平实现的价值判断基础之上,保障债权人利益这一制度设立的根本目的绝对不能以损害保证法律关系其他主体的权利为代价,否则制度的设立将缺乏社会主体的主动遵守。保证关系作为一种法律关系,其核心在于对这一法律关系的内容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衡平保护,主债权人的请求权、债务人的抗辩权、保证人的抗辩权及追偿权,都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对于保证担保,保证人追偿权的实现是保证担保制度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
    基于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简称《民法典》)第392条对保证人的追偿权做出如下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主债务人追偿。”此即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法律依据。但保证人在放弃行使主债务人所享有的对债权人的时效抗辩权而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提供保证之后能否依据担保法第31条的规定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民法典》第392条对此未作详细规定,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担保篇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民法典担保篇解释》一)规定“保证人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提供保证的,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规定,保证人在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则无法要求债权人返还。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给大家介绍的2022什么叫主债务的相关内容,主债务是相对于抵押、担保、质押等债务说的,因为后面的这些权利是基于原来的债务产生的,是对主债务设定的担保。所以原来的基于买卖,借款等产生的债务就是主债务,因为抵押等产生的的是从债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3]《民法典担保篇解释》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篇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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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42:29